外地驾照迁入莆田

2009年12月18日 12:51 下午  |  分类:生活琐事

08年在福州考了小车驾照,现因增驾,需要将C1证转入莆田方可。

早上去了驾管所,是在贝克啤酒厂(第二看守所)旁边,直杀1号楼柜台询问一小姐,

我:“我驾照是福州的,需要转回来”,

女人甩过来一句话:“那干嘛?”,

我接着问:“我想问下需要些什么手续?”

那女人目中无人地回答:“到1号楼拿申请表。”

我:“就是柜台交钱的地方吗?”

女人:“恩……”

跑到1号楼,右边的3,4号两个窗口的小姐都忙着,2号窗口空着没人,最左边的1号窗口一个女的爬着看手机,我直接跑到最左边窗口问,

“请问驾照转回来要拿申请表是哪里?”

1号女:“隔壁……”

我:“隔壁没人在…¥#×&¥&×”

1号女:“那就再隔壁啊!”

我:“¥*#×&…%”

我刚过来3号等,2号已经来了,过去窗口,2号女就一句话:“10块钱。”看着发票上写着“工本费”,好了我问2号女:

“就直接拿着发票去3号楼转证吗?”

2号女发话:“隔壁继续交啊,你以为这么简单?!”

到3号窗口,3号女:“20块。”也不知道什么钱,交呗。钱交完了,3号女说:“去照相!”

来到1号照相室,两桌各一女,面无表情地坐着,我走到后面一桌女人那,还没等我说,那女人直接问我,

“手机号码?”我报上。

女人:“有新身份证吗?”

我,心想,要说有你还让我回家拿去,于是我就回答“没有。”

女人:“坐那照相”

卡嚓,女人:“隔壁体检去!”

来到2号室,检查视力,检查女刚好因某事出去了,旁边个复印女角我等一会儿,正好我把身份证和驾照复印了下,5毛。等了好一会儿,检查女进来了,漫不经心,走到于1号室相通的一窗口,拿起上面一个碗搅着什么,最后看她拿到嘴里,原来是橄榄,边吃边跟刚才的照相女说话,拖拖地走到她的桌上,叫我把眼睛遮上……完后我问下一关哪里,检查女:“隔壁。”

接下来来到3号室,一进来,坐下,这老女人很认真地跟我说,“来,拿着这笔,对着(桌上的)本子说出红绿灯!”我照做了,又来到隔壁桌,另一女人叫我坐下背对着她,眼睛看地,拿着根东西在我耳边,问我哪边的声音,3号室是检查色盲和听力的。接着问:“接下来是检查什么?”女人:“隔壁!”

来到隔壁的4号室,进来都不知道往哪桌走,每间都是3个桌子,进来后门口第一桌一年龄差不多也在20左右的一女,心想她应该态度会比那些老女人好点,她叫到:“发票拿来!”我递过去,问:“现在去3号楼办吗?”这小女人说:“5号室。”我没听清,又问了下,小女人好不耐烦地说:“5号室……”汗,本以为小孩子态度会好点,对哥这么无理。

来到5号室,换成一男的了,叫我申请表拿给他,又要我双手伸出给他看,好了,这下可以去3号楼了。

又跑回3号楼柜台,奇怪,先前这女的现在态度怎么变好了点,有点小耐心地叫我签三个地方的字,办完还跟我说:“一周后来这边拿新证,旧证不要丢了哦。”

来这种国家政府机关单位办事,怎么好像一进来就欠所有人好几百万似的,一个个面无表情地对人民凶!美其名曰“为人民服务”!就吹吧你们……

公安部:酒后驾驶由一次扣6分调整为扣12分

2009年12月17日 5:45 下午  |  分类:社会新闻

今天看到腾讯弹出的消息:公安部:酒后驾车一次扣12分,想想,我虽有小车驾照,但现在是没牌没证上路行驶摩托车。

中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天(17日)正式发布新修订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新规定中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。新规定将于明年4月1号起正式施行。

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近年来,酒后驾驶等因驾驶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危害。据介绍,此次修改中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,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、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、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,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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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托车购置税和驾照

2009年12月14日 7:39 下午  |  分类:生活琐事

下午准备为小五羊去报牌,到了凤凰山交警大队,姐夫说要先去交购置税,就到了天妃酒店右侧的国税局。可程序是要先让卖车店的申报一下才可以交税,就打电话给老板,叫他们那边帮我申报一下,可迟迟不来电话说已申报,柜台的小姐帮我查了两次,都还未申报上来,过了一会儿,国税小姐说“今天心情好,帮你申报吧”,呵呵,到了国家行政局的,很少见态度这般好的工作人员。

在国税局里有点让人不解,柜台外有个男的,跑来跑去忙得不亦乐乎,收大家的钱,还找钱,旁边一个女的在帮大家复印材料也是他收钱,大家交的税怎么不是柜台人员收,而是他在外面收呢?

我自己拿刚办好的兴业信用卡刷,嘿嘿,你吃不了我的钱,我去复印,那女的居然也没找我拿钱,走人……

交完税,正准备去上牌,姐夫介绍陈秀同民警,过去一问,态度还真好,果然是熟人介绍好,不然凡是警,必然口气大,他跟我说我的车要检验,可检测机坏了,再者这几天牌号不大好听,叫过周四左右过去。好!

正好在那一带,就顺便去了一趟驾管所,看了时间才不到5点,政府单位没有这么早下班的,就杀了过去。到了营业厅,走到一号柜台,一小姐正斜爬在柜台的电脑前点着鼠标,我说汽车驾照是福州的,麻烦帮我要转回来,请问要些什么证件,对方甩来一句:这么晚了你要办啊?都下班了,明天再来吧!汗死,才几点,就可以下班?“为人民服务”?!无语……

回来,一下午也就交钱就通顺了,其他的都不顺,什么都没办。

助力车的,考证啦,哈哈。

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》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,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一项“20/40标准”备受瞩目——“40公斤以上、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,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,划入机动车范畴”。这意味着,如果这一国标实施,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就得经过考驾照、上牌、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了。

国标:骑电动车要考驾照?

新国标“20/40”标准把多数电动车划为机动车范畴,这意味着一批超过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“升级”为摩托车,从慢行道骑上了机动车快行道。

早在1999年,国内曾出台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,规定“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,整车质量(重量)不大于40公斤”。据说,新国标是“承”这一文件而来。然而目前市场中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,都已超出该“20/40”标准。新国标继承老标准,却被指不符合目前的现实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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